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农村低保、五保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补充、医疗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使广大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灾害应急响应、灾民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为基本内容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落实救灾工作经费,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确实保障。四是推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服务进农村社区,围绕农村公用事业建设,逐步探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