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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网 记者 黄涛
问:我5岁的孩子被邻居的狗咬伤后,我找到邻居,要他给打狂犬疫苗,于是他就带我们到村里的赤脚医生(没有任何资格证书)那里打了针,当时我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邻居也把费用300元交给了赤脚医生。过后,我担心赤脚医生用的是假药,于是第三天我便自己带孩子到防疫站打针,由于已经事过两天,防疫站的医生说已经过了打预防疫苗的时间,光打疫苗可能效果不好,于是又给打了免疫血清,一共费用722.50元。回家后我找邻居要他承担全部费用,他说他已经把该交的300元交了,而且当时找赤脚医生我没有异议,我去防疫站也没给他讲,即使赤脚医生用的是假药,那也应该是赤脚医生承担责任。所以不同意承担我自行到防疫站的722.50元费用。于是我又找赤脚医生要他承担,但赤脚医生说他用的是真药,而且他给打针后我的孩子没有出现不良反应,更没有事故发生,所以他也不同意承担多出的722.50元的费用。难道这笔费用真是该我自己承担吗?
答:赤脚医生没有任何资格证书,属非法行医,你发现后再找县防疫站处理是正确的,这是你的合法权益,该笔费用应由狗的主人承担。至于交给赤脚医生的费用,因其是非法行医,可以要求其退还。
律师答疑由重庆渝州律师事务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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