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寿区司法局召开2008年全区法律服务管理暨培训工作会议。区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机关科室、司法所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律协分会、基协分会会长陈志和、重庆渝州律师事务所政治协理员周贵全到会并作了讲话。
会上,区律协分会、基协分会会长陈志和对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总动员,并对活动开展作了总体部署。会议还一并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提高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重庆渝州律师事务所政治协理员、老律师周贵全作了《律师素质与社会责任》的专题讲座,从知识学习、律师素质、职业道德以及社会责任等四方面做了专题阐述。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学于就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作了重要讲话。他明确重申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三个指导性意见:一是市司法局规定的“三要三不准一报告制度”,二是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和行政诉讼事前要实行集体研究和备案制度,三是参与刑事案件作无罪辩护必须实行事务所集体讨论制度。他着重指出集中教育培训要抓好三个结合:一是集中教育培训要与法律服务机构党建工作相结合,二是集中教育培训与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三是集中教育培训要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他严格要求法律服务人员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好执业与维权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好本色与角色的关系。最后,他强调,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建设和谐长寿、平安长寿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