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要求,耕地占用税于2008年6月1日起交由地税部门征收,长寿区地税局按市局部署,紧急行动起来做好征收准备工作。
一是抓好征前移交工作。该局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召开联席会议,了解耕地占用税原征收情况、欠缴情况,并对资料移交、欠税处理都提出了具体意见,确保征收工作移交到位。
二是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根据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特点,源泉控管最关键,4月29日,该局主动与国土部门联系,确定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转让、占用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配合,建立起长期信息交换制度,确保源泉控管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确保该税种征管工作平稳过度。该局一方面通过长寿电视台、长寿报等媒体加强对该税种相关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通过召开有关征收耕地占用税专项科所长会议,及时贯彻落实征收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确保征收工作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