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日,长寿解放。12月10日,中共长寿县委员会成立,长寿县公安局也同时产生。12月18日,长寿县人民政府成立,长寿县公安局改称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机关驻地设在长寿县城内原国民政府新监狱(现邮电局),治安股设在原伪警察局(现中心商圈)。公安民警由人民解放军二野兵团、西南服务团南下干部以及地下党等29人组成。首任局长白江随刘邓首长进军大西南,转到地方工作,系二野三兵团十一军三十二师九十四团政治处直工股长。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设有秘密室、侦察股、治安股、审讯股、经保股、看守所,同时成立了河街派出所和河街检查站。
1955年10月,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更名长寿县公安局。
2001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长寿撤县设区,2002年4月9日正式挂牌,长寿县公安局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长寿区公安局现有在编民警489名(中共党员408名,共青团员45名;大学文化252名,大专文化205名,中专、高中文化25名,初中以下6名),其中现职正处级领导10名,现职副处级领导8名,非领导职务正处级5名,副处级37名,主任科员154名,副主任科员58名,科员115名。内设机构区局机关6个,即:办公室13人、指挥室6人、政治处9人、纪委(监察、督察、审计)4人、行管科10人、法制科11人(局机关含局领导共62人,占全局民警12.6%);实战单位13个,即:交警支队(副处级)49人、刑警支队(副处级)55人、国保支队9人、经侦支队12人、治安支队17人、禁毒支队8人、巡警支队19人、户政科6人、110处警队6人、出管办2人、看守所22人、强戒所6人、拘留所6人(实战单位共217人,占全局民警44.3%);派出所22个(211人,占全局民警43.1%)。
2005年,长寿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二十公”市“一公”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长寿、全力打造“三地一中心”开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全局干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广泛开展了“三个文明”建设和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了全局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创新意识。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中,实现了刑事发案有所下降,破案绝对数和打击人数上升的“一降两升”目标。在严格治安管理中,实现了治安案件下降、交通事故下降、火灾事故下降和治安灾害事故下降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全区人民平安吉祥和生活安康,为长寿的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长寿区公安局自成立以来,已有9任局长。即:首任局长白江(1954年调四川省公安厅工作,后任四川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第二任局长梁吉陆(1956年调四川省公安厅工作,后任四川省武 武总队副总队长、党委书记)第三任局长邹和仁(1956年1月任职,后调川维厂任保卫处长、组织部副部长);第四任局长李再明(1978年11月任职,1984年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第五任局长阳光明(1984年2月至1984年12月系区纪委书记兼);第六任局长邹化才(1984年12月任职,1986年12月赴北京公安学院脱产学习,后调江北区公安分局工作,现任重庆海关副关长);第七任局长戴燮林(1986年12月任职,其间1986年9月至1990年3月任县委常委,1993年3月调重庆市公安局二处任副处长、处长);第八任局长游智明(1993年3月任职至2003年3月,系县委常委,现任区委副书记);第九任局长叶和平(2003年4月任职,系区委委员)。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主要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是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区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掌握本区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党政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本区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本区各级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治安、刑事(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经济领域犯罪等)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领导本区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据公安业务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负责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灭火救灾;负责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来长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计算机管理监察、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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