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长寿湖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的行政管理 (一)长寿湖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管辖的范围,是指长寿湖风景旅游区总体发展规划所确定的范围。 (二)负责长寿湖旅游风景区内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建设,协调做好旅游风景区内企业建设的规划。 (三)协助旅游风景区内工程建设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四)具体承担旅游风景区内招商引资任务,协助出台招商引资有关的优惠政策,全面了解国内外旅游区的先进经验和措施,了解国内外旅游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企业信息库,建立好企业网络,及时沟通招商信息,以招商促进旅游开发。 (五)负责旅游风景区内资金的筹集及有效使用,并根据旅游风景区建设的进展和客观情况变化,提出不同的优化处置方案;负责旅游风景区资产的管理,认真搞好旅游风景区建设成本核算、监督和控制。 (六)统筹协调旅游风景区内有关经济事务,管理旅游风景区公共事务。包括旅游秩序管理,协助环境保护,协助湖面旅游交通秩序管理,科学治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七)全程做好进入旅游风景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八)负责旅游风景区对外宣传策划,营销。负责旅游线路的设计,旅游市场的开发,旅额招揽及大型活动的组织。 (九)负责长寿湖旅游风景区园内公共事务、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