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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部门和街道、镇人民政府向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助处理区政府部门和乡镇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八)牵头组织办理需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区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措施;负责乡镇和区级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一)承担街道办事处、镇、区属部门车辆编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内重大外事活动的管理;负责本区和跨区域因公组团出国、到港澳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长寿区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 (十五)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和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