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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
1.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方案;指导企业、乡镇和区级机关部门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全区政工干部的职评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舆论导向。负责指导、协调区内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区广电局、区广播电台和电视台、长寿报社等新闻单位和机构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方向等方面的领导;负责各级党报党刊的宣传发行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长寿地区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的申报、检查、考核、验收、复查和认定工作;领导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4.负责指导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搞好理论武装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国际互联网新闻宣传的管理、协调;负责以区委区府名义召开的涉外重大活动或事件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6.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全区性文艺、新闻、出版和体育的评奖管理工作;联系区文化体育局,代管全区性文化组织,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等方面实施领导。 7.负责全区的宣传教育工作。举办时事形势政治宣传教育报告会;组织全区性的重大社会、政治宣传及文化活动。 8.负责提出全区性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9.协同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区文广新局、区广电中心、长寿新闻中心社、区卫生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长寿报社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专职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宣传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作好知识分子工作。 10.负责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管理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按照区委和财政部门的要求,负责管理和使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和宣传文化专项资金。 11.完成区委及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